兰州财经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1年5月28日   点击人次: 3989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按照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兰州财经大学结合自身办学实际,研究制定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兰州财经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专业代码学制学科门类专业类招生计划培养方式
商务英语050262两年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30名全日制
法学030101K两年法学法学类30名全日制
会计学120203K两年管理学工商管理类30名全日制
金融学020301K两年经济学金融学类30名全日制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毕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要求。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4.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 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登录教育部网站,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 版)”进行查询。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符合条件的考生即日起至 2021年6月30日前,将以下报名材料压缩包(文件名:报考专业 +姓名)发送至邮箱 zhaojiuchu@lzufe.edu.cn,并电话联系我校招生办确认收到,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1.《兰州财经大学 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见附件);

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3.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大学已修课程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5.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

6.本科在校期间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竞赛获奖、奖学金等),若有多个材料可压缩成一个文件上传;

7.个人自述:包括本科学习期间简要经历、经验、能力及报考专业意愿和学习计划,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写作,不超过 1000字;

四、录取办法

兰州财经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采取申请审核制:

1.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第二学士学位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

2.学校根据本科学习期间专业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和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

3.学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学校综合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4.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2021年7月上旬在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站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5.申请第二学位考生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报名表中未填报第二志愿,则视为放弃第二志愿;

6.学校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对招生计划的要求执行;

7.考生可于 7月底登录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网址:http://zjc.lzufe.edu.cn/zsw/sy.htm

五、入学要求

1.被录取考生须持我校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校办 理入学手续。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 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无故超过一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入学后,学校将对学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全面复查,对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以及未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核实有关证书信息的,取消入学资格。

3.本人签字确认的《兰州财经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原件,需交到报到学院,由所在学院留存, 于毕业前装入学生档案。

4.第二学士学位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六、培养与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允许调整专业(含转专业、相关选拔等各类调整专业的情况),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由相 关学院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降级制度;达到结业要求的可发结业证书;未达结业要求的和退学学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5.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七、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

商务英语:4300元 /人·学年;法学、会计学、金融学:3800元 /人·学年;

2.住宿费标准:和平校区、东岗校区:900元 /人·学年;段家滩校区 700元 /人·学年;

如遇政策调整,则按省发展改革委最新批复或按规定备案后的新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薇乐大道 4号(和平校区)

邮政编码:730101

咨询电话:0931-5259988

学校网址:http://www.lzufe.edu.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