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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人单位、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广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与毕业去向登记平台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14 号)要求,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申请,全部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与毕业去向登记平台”(网签平台登录网址:wq.ncss.cn)中“三方协议书”电子协议书类型。
“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与毕业去向登记平台”(以下简称“网签平台”)包括四大功能:线上签约/解约、线下签约/ 解约、已签协议信息登记、其他去向信息登记。
1.线上签约/解约。此功能适用于用人单位在网签平台注 册,与毕业生在线进行签约、解约的情况。
2.线下签约/解约。此功能适用于用人单位没有在网签平台注册,毕业生在线申请就业协议书,线下与单位进行签约、解约的情况。
3.已签协议信息登记。此功能适用于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纸质就业协议书,需对已签就业信息进行登记的情况。
4.其他去向信息登记。此功能适用于三种情况:(1)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就业但不需要签订就业协议书,包括公招、士官、医学规培、国际组织任职、定向/委培去向补充登记、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其他录用形式就业、基层项目就业;(2)毕业生不到用人单位就业,落实了其他去向,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国内升学、出国出境深造;(3)毕业生未落实去向,包括待就业、不就业拟升学、其他暂不就业。
“网签平台”启用后,毕业生去向信息将自动同步到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实现毕业去向信息的实时上报。
因全国网签系统的生源来自学信网,已进行过学籍认定。单位发起签约的,用人单位已通过全国系统注册审核过,可以不用盖企业的章;学生发起申请协议书的,单位未进行注册审核,需要加盖企业章,盖章后三方协议寄回毕业生,由毕业生上传到网签系统,完成签约;因网签系统未开通上传公章的功能,如需学院和学校的章,请告知毕业生,打印后到学院、学校盖章。
附件:
1.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操作指南(用人单位)
2.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操作指南(毕业生)
招生就业处
2024年11月20日